陕西省煤管局将会同陕西煤监局、省国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组成6个督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督查时间从6月1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
此次督查工作重点为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认真开展安全攻坚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查出问题是否依规处罚问责,并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市县是否按《陕西省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攻坚专家排查隐患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专家认真开展安全攻坚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及时总结、宣传、上报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分批次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专家排查组排查工作是否贯彻中央和省上精神和要求,是否存在查不出重大隐患和问题、只检查不执法问责问题;市县和企业贯彻《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情况;市县和企业“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工作要求为省级督查组对各产煤市、主要产煤县督查工作全覆盖,抽查煤矿不少于5处;市级督查组对产煤县和市属煤矿、灾害严重矿井、问题突出矿井督查工作全覆盖;各县、煤矿上级公司督查组要对管辖煤矿检查督查工作全覆盖。